醫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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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梅毒應如何治療?

資料來源:張景岳中醫藥研究中心
所屬地區:台灣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不足二年的潛伏梅毒。
〈1〉青黴素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肉注射,連續10~15天,總劑量800~1200萬單位。
〈2〉苄星青黴素G240萬單位 分兩側臀部肌肉注射,每週一次,共2~3次,總劑量480萬~720萬單位。
本療法治療後數小時可消滅梅毒螺旋體的傳染性,1~2週內可使梅毒損害愈後或消退。對青黴素過敏者可選用下列任何一種:
1‧鹽酸四環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2克/日),連服15天。肝腎功能不良者禁用。
2‧紅黴素:用法同四環素。
3‧強力黴素100毫克,2次/日,連服15天。
早期梅毒應用以上方案的青黴素治療時,應於療程結束後一年內做兩次臨床及血清學檢查。用四環素、紅黴素或強力黴素至少在療程結束後每3個月復查1次。如出現臨床或血清復發或血清固定(VDRL或USR滴度1:8一年以上)應予以複治,並應判定是否有再感染,必要時可做腦脊液檢查。如為再感染應對傳染源及被感染者同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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