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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醫藥保健 > 醫藥答問 > 腹瀉防治
如何診斷功能性腹瀉和腸易激綜合症?

資料來源:張景岳中醫藥研究中心
所屬地區:中國大陸

功能性腹瀉既非腸道本身病變,也非腸外病變,而是由於胃腸功能紊亂出現了以腹瀉為主的症候群。在臨床上除了腹瀉症狀外,還有許多伴隨症狀如腹痛、便秘、腹脹和其他腸道或非腸道的症狀,而這些症狀都屬於功能異常表現,無法找出其對應的病理或客觀檢查證據,臨床應用病名較混亂,因而目前應用腸易激綜合徵診斷名有關腸易激綜合徵診斷問題討論很多,目前國內外學者提出的方案也很多,現將我國近年慢性腹瀉學術會議推薦有關腸易激綜合征診斷標準介紹如下:
1986年11月全國慢性腹瀉學術會議對腸易激綜合徵制定診斷標準如下:
一、病程:一般超過2年。
二、臨床表現(具備一種基本症狀及兩種以上有關症狀):
(一)基本症狀:腹痛、腹瀉(一般少於5次)、便秘或便秘與腹瀉交替出現。
(二)有關症狀:1.經常腹脹。2.排便或排氣後腹痛緩解。3.晨起或餐後便意窘迫。4.糞便帶有粘液。5.便後不爽感。
(三)體格檢查:1.可觸及乙狀結腸腸曲,並有壓痛。2.結腸區廣泛壓痛。3.肛門指診提示肛門括約肌張力增高,且患者有觸痛感。
三、下列實驗室檢查均正常:血、尿常規;糞常規及培養(至少3次);潛血試驗;甲狀腺功能檢查;肝、膽、胰功能及B超檢查;血沈。
四、其他檢查(符合2項以上)1.x線鋇劑灌腸無陽性發現,或提示結腸充盈迅速,或袋形增多、加深。2.纖維結腸鏡無明顯異常,或揭示腸腔痙攣、粘液增多,粘膜活檢基本正常。3.結腸動力學提示:結腸壓力波形及腸肌電波異常。
五、試驗性治療:(一)滅滴靈0.2克,每天3—4次,共l週,治療無效。(二)停用乳製品、麥胺類食品或食品調製品後,症狀仍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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