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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術語規範的研究(V)


資料來源:中國中醫藥信息雜誌   所屬地區:中國大陸

朱文鋒 雀延暉 文樂兮 蔣孟良 魏飛躍 張樂佳
(湖南中醫學院 長沙  410007) 

3.6火製法
3.6.1 火製 用火處理藥物的中藥炮製方法。如炒、炙、煅、煉、伏、煨、焙等。
3.6.2 炮炙 指各種用火加工處理藥物的方法。由漢代張仲景在《金匱玉函經》中首次提出。
3.6.3 火侯 藥物炮製受熱的時間和程度。
3.6.4 火力 火的大小(強弱)或溫度高低的程度。
3.6.5 武〔強〕〔猛〕火 火力大、溫度高的火。常用於煅法與炒炭等炮製方法之中。
3.6.6 中火 火力不大不小的人,介於文火與武火之間。
3.6.7 文〔弱〕〔慢〕火 火力小、溫度低的人。傳統指無火焰的人,或煎藥時能保持微沸,使水分蒸發慢的火。常用於炙法、炒黃等炮製方法之中及煎藥沸騰之後。
3.6.8 炒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置預熱容器內,用不同的火力連續加熱,並不斷攪拌或翻動,使藥物達到一定要求的炮製方法。 
3.6.9 熬 同義詞:火熬。炒法在漢代以前的名稱。《湯液本草》曰“方言熬者,即今之炒也。”
3.6.10 清炒法 不加輔料的炒法。包括炒黃、炒焦、炒炭等3種方法。 
3.6.11 炒黃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置炒製容器內,用文火或中火加熱,炒至表面呈黃色或較原色稍深,或發泡鼓起,或爆裂,並透出藥物固有氣味的炮製方法。
3.6.12 炒焦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置炒製容器內,用中火或武火加熱,炒至藥物表面呈焦黃或焦褐色,內部顏色加深,並具有焦香氣味的炮製方法。
3.6.13 炒炭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置炒製容器內,用武火或中火加熱,炒至藥物表面焦黑色,內部焦黃色或焦褐色的炮製方法。
3.6.14 炒炭存性 將藥物炒至外焦黑、內焦黃,部分炭化,不能灰化,未炭化部分保留藥物的固有氣味,花、葉、草等仍可清晰辨別藥物原形的炮製方法。
3.6.15 炒黑 將藥物炒至表面黑色的炒炭炮製方法之一。於明清時期提出,認為可增強藥物的止血作用。
3.6.16 炮 古代指將藥物埋在灰火中燒至焦黑,或裹物燒熟,或炒炭,或沙炒。雷公炮炙十七法之一。
3.6.17 燒灰 用火加工,使藥物灰化的加工方法。後發展為炒黑及炒炭。
3.6.18 燒灰存性 藥物燒灰時不使完全灰化,而保留藥性存在的炮製方法。宋以前炭藥多為燒灰使用,易完全灰化,難以保存藥效。金元時期提出藥物應燒灰存性。
3.6.19 加輔料炒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與固體輔料同炒的炮製方法。
3.6.20 麩炒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用麥麩薰炒的方法。
3.6.21 土炒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與灶心土(伏龍肝)拌炒的方法。
3.6.22 米炒 將淨選切製後的藥物與米同炒的方法。
3.6.23 砂炒〔燙〕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與熱沙共同拌炒的炮製方法。
3.6.24 蛤粉炒〔燙〕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與蛤粉共同拌炒的方法。
3.6.25 滑石粉炒〔燙〕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與熱滑石粉共同拌炒的方法。
3.6.26 燙法 將藥物置溫度較高的固體輔料中加熱,使之酥脆,或去毛、降毒的炮製方法。
3.6.27 清心 燙製膠類藥物時,內部未炒透,沒有完全成為酥脆的蜂窩狀,而存有部分半固體漿糊狀物質的現象。
3.6.28 逢子必炒 指入藥用的種子與小果實類必須炒黃後使用。
3.6.29 伏 一般指用“伏火”炮製藥物,即藥物經多次高溫加熱,使之性味變化,達到藥用要求的炮製方法。如伏龍肝。
3.6.30 伏火 指藥物埋在柴火下燒煉的武火。
3.6.31 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的液體輔料拌炒,使輔料逐漸滲入藥物組織內部的炮製方法。
3.6.32 酒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酒拌炒的方法。
3.6.33 醋炙法 將淨選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醋拌炒的方法。
3.6.34 鹽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食鹽水溶液拌炒的方法。
3.6.35 薑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薑汁拌炒的炮製方法。
3.6.36 蜜炙法 將淨選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煉蜜拌炒的方法。
3.6.37 油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油脂共同加熱處理的炮製方法。
3.6.38 酥法 將藥物表面塗以液體輔料,再置無煙的文火上烘烤至輔料被吸盡,再塗再烤,直至酥脆為止。其輔料為油者叫油酥,輔料為酒者叫酒酥。
3.6.39 煿   焚燒、烘烤藥物的方法。為雷公炮炙十七法之一
3.6.40 爁 火燒藥物使之乾燥的方法。為雷公炮炙十七法之一。
3.6.41 燔 焚燒。春秋戰國至漢代對煅法的古稱。
3.6.42 煅法 將藥物直接放入無煙爐火中或適當的耐火容器內煅燒的方法。
3.6.43 明〔直火〕鍛法 在藥物煅製過程中,不隔絕空氣的炮製方法。
3.6.44 煅淬法 將藥物按明煅法煅至紅透後,立即投入規定的液體輔料中驟然冷卻的方法。
3.6.45 扣鍋段法 同義詞:密閉煅、燜煅、暗煅、煅炭。將藥物在高溫缺氧條件下,煅燒成炭的炮製方法。
3.6.46 煉 將藥物置耐火容器內,用武火長時間加熱,至藥物符合要求的炮製方法。如煉丹、煉蜜等。
3.6.47 烘焙法 將淨選或切製後的藥物用文火直接或間接加熱,使之充分乾燥的方法。
3.6.48 烘法 將藥物置近火處或利用烘箱、乾燥室等設備,使藥物所含水分徐徐蒸發而乾燥的方法。
3.6.49 焙法 將淨選後的藥物置金屬容器或鍋內,用文火經較短時間加熱,並翻動,焙至藥物顏色加深,質地酥脆為度。
3.6.50 煨(法) 同義詞:煻灰炮。將藥物用濕面或濕紙包裹,置於加熱的滑石粉中;或將藥物直接置於加熱的麥麩中;或將藥物鋪攤於吸油紙上層層隔紙加熱,以除去部分油質的炮製方法。古代稱為煻灰炮,即將藥物埋在尚有餘燼的灰火中緩慢令熱的方法。
3.6.51 乾餾法 將藥物置於容器內,以火烤灼,使其產生液汁的方法。

(未完待續)

摘自《中國中醫藥信息雜誌2002年6月 第9卷 第6期》
亞太中醫藥網 彙編 http://www.aptc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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