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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綠纖體素」食品廣告(減肥)誇大不實,呼籲民眾勿輕信!


資料來源:張景岳中醫藥研究中心   所屬地區:台灣

  目前於電視節目充斥著「花綠纖體素、永遠的感謝、輕鬆每一天、輕盈先感受」 等節目中,宣稱由謝老師天然的配方「土芭樂乾、黃蓍、決明子、赤小豆、白茅根、魚腥草、菊糖素、五加科植物、菊科植物、蠶桑等花草塑身元素」食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從94年3月起至7月已查獲148起電視違規廣告,占本局查獲違規電視廣告的第一名,其中廣告內容「謝老師的排油除脂素,瘦身新配方己經有很多人用過、只要每天飲用謝老師的天然青草減重配方,三倍濃縮萃取的排油除脂素,那麼它就會一直不斷的幫你把脂肪排出去、把宿便推出去、把多餘的水份排出,…有很強大的減肥效果…;實地採訪瘦身心得:2個月腰明顯瘦了、一個月瘦5~6公斤…」等誇大不實報導,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將廣告委播公司移轉管轄衛生機關,新竹縣衛生局處辦,該局亦處分在案。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媒體上宣稱各種減肥效能的食品琳瑯滿目,但醫界及營養界均認為一般食品僅能提供熱量及營養素,因此產品廣告或節目,若針對某種產品或成分有不實、誇張,整體表現使人易生誤解,或有醫療效能的說明、畫面,即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同條第二項:「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同法第三十二條:「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不要購買來源不明及誇大不實之產品,尤其愛美者,切勿輕信業者廣告宣傳,隨便購買減肥產品,針對此類廣告產品要採取『五不』政策,不聽、不看、不信、不買、不吃,以免花大錢又傷身體,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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