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將骨科學術座談會議定的“骨折癒合試行標準”附錄於下:
【附一】骨折的臨床癒合標準
1.骨折的臨床癒合標準 一般可以根據以下幾點來進行檢查:
(1)局部無壓痛。
(2)局部無縱向扣擊痛 。
(3)局部無異常活動(自動的或異常的)。
(4)X線顯示骨折線模糊,有連續性骨痂通過骨折線。
(5)外固定解除後,肢體能滿足以下要求者:
上肢:向前平伸持重1公斤達1分鐘者。
下肢:不扶拐在平地上連續行走3分鐘,並不少於30步者。
(6)連續觀察2週,骨折不變形者。從觀察開始第1週計算到受傷日期,其所需時間為臨床癒合時間。
2.骨性癒合標準
(1)具備臨床癒合標準條件。
(2)X線顯示骨痂通過骨折線,骨折 線消失或接近消失。
〔注意事項〕臨床癒合標準中之第(3)、(5)、(6)項的測定,必須慎重。
可先練習數日,然後再進行測定。以不損傷骨痂及防止再骨折為原則。
【附二】主要骨折平均癒合日期參考表
骨折名稱 | 癒合日期(週) |
一、橈骨遠端骨折 | 3~4週 |
二、尺橈骨雙骨折 | 6~8週 |
三、肱骨幹骨折 | 3~4週 |
四、肱骨髁上骨折 | 2~3週 |
五、肱骨頸骨折 | 3~4週 |
六、股骨粗隆骨折 | 7~8週 |
七、股骨幹骨折 | 9週(4~5週去牽引) |
八、髕骨骨折 | 4~5週 |
九、脛腓骨骨折 | 7~8週 |
十、踝骨骨折 | 4~6週 |
〔註〕本表所列日期僅係為了使讀者有個初步概念,實際臨床上主要依據骨折的臨床癒合標準,來決定拆除夾板固定及加強功能鍛鍊的。
【石膏固定】 實踐證明,局部夾板外固定在骨折治療有極大的優越性已為大家注意,在中西醫配合的臨床醫療單位中得到推廣。石膏固定在臨床上使用的範圍已較前逐漸縮小,但石膏繃帶在骨科治療中有隨固定部位的長短、粗細及不同體形任意塑形,固定堅強,搬運便利等優點,因此在不宜使用夾板的情況下,仍有應用的意義,如脊椎不穩定骨折、某些骨盆骨折、戰傷骨折、急救運輸的臨時措施等,亦有其應用價值。與夾板固定有相輔相成的作用,也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內容。
(一)石膏繃帶的應用 包紮前皮膚宜清潔,無感染病灶。包紮法分有墊與無墊兩種,以襯墊越少越好,否則易影響固定質量。但為防止皮膚受擠壓破損,在骨突出部應襯氈或棉花少許,其他部位用厚棉紙包裹一、二層或穿一層襪套即可。石膏繃帶浸泡水中待氣泡出盡,取出擠去多餘水份,以潮濕但不滴水者為佳(見圖6-31,6-32)。綁紮時應將石膏繃帶貼住肢體表面滾動,不要鬆開過多或拉得過緊,並同時不斷用手撫摸塑型,以避免石膏繃帶間殘有空隙或有高低不平的皺折。如在石膏固定後發現有過緊現象,血流受阻,指端變色,腫脹劇烈,疼痛難忍者,應及時將石膏沿肢體縱軸全層剖開,解除壓迫,對固定質量影響亦不大。如患者在固定前腫脹已甚劇烈,則固定一週左右須注意更換石膏。石膏綁紮結束時,需將兩端回褶,把內墊(襪套或棉紙)翻貼在石膏外,並將石膏表面磨光,最後寫明骨折名稱及固定日期。石膏繃帶通常製成如下類型使用:石膏夾板、石膏管型、人字石膏型、石膏背心、石膏領等。
(二)石膏固定範圍 原則上固定範圍必須包括骨折上下兩個關節在內。(但有的臨床醫師認為在一般可使用局部夾板外固定治療的骨折患者,亦可在復位及加墊包紮後予以局部短石膏型固定不包括上下關節,如上石膏技術正確,塑形良好,鬆緊及長短合度,術後仍可有關節活動之優點)。
(三)肢體的功能位 應用石膏固定往往須包括骨折部上下兩鄰近關節,方能達到完全固定目的,但必須使固定關節置於功能位置。各關節的功能位置如下:
1.腕關節:背屈30度,前臂按需要置旋後或中立位,拇指置對掌功能位,並 將大魚際充分暴露。
2.肘關節:屈曲90度。
3.肩關節:外展75度,屈曲30~45度,外旋15~20度。
4.踝關節:足背屈90度。
5.膝關節:微屈5~10度。
6.髖關節:外展-5~10度,屈曲10~20度。
註:上肢石膏,手部背側宜達到掌骨頭部,掌側宜達到掌橫紋,使掌指及指間關節活動自由。下肢石膏,足背側宜齊趾縫,跖側宜超過趾尖2厘米,以免足趾被壓迫形成爪趾症或撞挫傷。
(四)石膏固定後護理
1.石膏未乾固時不可置於木板上及多搬動,以防石膏變形。
2.抬高患肢,髖人字形石膏可將床腳抬高。
3.如出現疼痛、麻木、紫紺等壓迫症狀,則應切開石膏減壓。
4.披運時注意不使石膏折斷,否則應及時修理。
5.注意石膏上下緣是否刺激皮膚,應給予適當整修。
6.如須將患者作長途運輸,應將石膏作全長直線切開,切縫處塞上棉花。再用繃帶綁起,以防在肢體腫脹血循環障礙時,可隨時打開。
7.除特殊情況外,不宜在石膏型上開窗,以防止“窗口腫脹”,如已開窗則應用紗布填平包紮之。
8.石膏內有臭味時,須及時檢查並處理。
9.拆除石膏時,拆前先選好最短的切開路線,沿線用醋或水將石膏浸濕,再用石膏刀慢慢切開,或用石膏剪剪開,不可傷及皮膚,切開一裂隙後可用掀開器沿線將石膏分開,最後脫出肢體。
【持續牽引固定】參考牽引復位。
【內固定】參考手術復位。
(五)練功(功能鍛鍊)
骨折整復和固定後已給骨折癒合創造了有利條件,但骨折能否迅速癒合,防止肢體肌肉萎縮、關節強硬粘連、骨質疏鬆等現象,關鍵在於功能鍛鍊。因此,骨折一經整復、固定之後,即應開始練功鍛鍊活動。在“固定與活動相結合”的原則下,固定是從肢體能活動的目標出發:而活動又以不影響骨折部的固定為限度。堅強有效的固定是肢體能活動的基礎,而合理的活動又是加強固定的必要條件。功能活動不僅是骨折治療的目的,而且是骨折治療的必要手段。當然練功鍛鍊是按部就班的,由輕到重,由小到天,循序漸進的,但必須使功能鍛鍊貫串在整個治療過程中。
骨折經固定後,必須盡早進行練功鍛鍊。使傷肢及全身在解除疼痛的情況下作全面的主動活動,以免發生肌肉萎縮、骨質疏鬆和關節僵硬等後遺症。練功實為骨折治療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加快骨折癒合、保證肢體功能完全恢復的最重要手段。古代傷科專書對練功的重要性已有正確的認識,如唐《理傷續斷秘方》中就有“凡曲轉,如手腕腳凹手指之類要轉動,用藥貼,將絹片包之後,時時運動,蓋曲則不得伸,得伸則不得屈,或屈或伸,時時為之方可”的記載。又《瘍醫準繩》及許多有關傷科醫案的記載中都有“時時曲轉,使活處不強”,及骨折後遺在膝部發生關節僵硬時,用竹筒來進行“搓滾舒筋法”的敘述。說明古人很早對骨折患者的治療,已認為不能以骨折癒合為滿足,必須要求肢體的功能迅速而良好地恢復。因此應該在重視夾板的同時重視練功,也就是重視固定與活動相配合的動靜結合原則。
骨折患者的練功既是治療方法,又是調動病人戰勝疾病的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措施。臨床實踐證明,目前它是促進骨折快速癒合、保證肢體功能完全恢復必不可少的方法,所以醫護人員應鼓勵患者積極地練功。
骨折的練功可分為早期與後期二種:
(一)早期 早期是指骨折未連接階段。練功的目的,主要是通過練功改善全身情況,促進氣血運行,加強去瘀生新、和營續骨能力,防止局部筋肉萎縮、關節僵硬以及全身的併發症。
練功時的體位,因為患病肢體之限制,以臥位或坐位為常用姿勢。
早期練功的主要目的是消瘀退腫,加強氣血循環,防止肌肉萎縮,預防關節粘連。練功的主要形式是肌肉收縮鍛鍊為主,逐步配合患肢上下關節活動,及健肢的鍛鍊,臥床患者並須加強深呼吸練習並結合自我按摩。
具體的方式依據受傷在上肢或下肢而不同。
1.上肢練功:
(1)開始時患肢練“抓空增力”等動作為主,例如前臂遠端骨折在傷後1~2天內即可開始練功,除練“抓空增力”使手指間關節充分活動外,還可使前臂肌肉緊張,起到“水泵”作用,加速血液循環。
(2)用健側之手幫助肘關節做屈伸動作,肩關節做輕微的提肩活動。俟骨折都不痛,肌肉有力量時,可過渡到自動屈伸關節。
(3)腱肢的各個關節進行有節制的練功,以後逐步加大活動量。
2.下肢練功:
(1)開始時患肢做“蹬空增力”等動作為主,注意使股四頭肌收縮及下肢的肌肉收縮、放鬆。除在踝部骨折允許患肢抬起鍛鍊外,一般骨幹骨折早期只能在支架或枕頭上做動作。俟踝關節背屈或患肢抬高而足不顫抖時開始做關節屈伸練習,如“墜舉千斤”、“足蹬飛輪”等練功動作。
(2)健肢的各個關節都應進行活動,並逐步加大運動量。
(3)用雙手作自我按摩,按摩膝關節及腿部肌肉,並在床上多作“揉腹”動作。每次揉腹動作在上腹部與下腹部做順時針,逆時針轉動各三十次,能增強胃腸消化功能,健脾胃。
(4)臥床期間可多做腹式-胸式深呼吸。有條件時可作氣功的“內養功”,練功時室內空氣要新鮮。
在傷後3~4週,局部疼痛消失,腫脹消退,一般性軟組織損傷已修復,骨折斷端亦初步穩定,未做牽引的病人可開始離床扶拐練習不負重步行。以後再逐步過度到負重,直到臨床癒合解除夾板外固定為止。
(二)後期 後期練功可在患肢骨折已達到臨床癒合、拆除夾板固定時開始,其目的主要是通過練功盡快盡好地恢復肢體的關節活動,同時恢復筋肉之力量,達到筋骨勁強,關節滑利,爭取迅速恢復勞動能力。
練功的方法常取立位、坐位以加強傷肢各關節的活動為重點。如下肢著重於行走負重訓練,上肢著重各種動作的練習,練功的方式可根據總論練功療法的分部練功方法中選擇部分動作進行鍛鍊。必要待還可採用各種練功的輔助設備進行練功,如上述之竹筒、滑車,或在小腿遠端放置沙袋作對抗重量的鍛鍊。
在練功期間一般可結合熱熨、熏洗及搽擦藥水等方法同時進行。部分患者功能恢復有困難時,或已有關節僵硬者可配合按摩推拿手法,以協助達到活血舒筋通絡之功。
六、藥物應用
中西醫配合治療骨折,要求“局部與整體並重”、“外傷與內損兼顧”、“固定與活動結合”、“骨折癒合與功能恢復並進”,因此在治療過程中,應根據辨症施治的原則配合藥物的應用。在骨折治療中,除了要貫徹動靜結合等治療骨折的基本原則外,還應該充分調動機體內在因素,促使氣血旺盛,筋骨勁強,肝腎充盈,增加機體的自身修復能力,促進骨折的迅速癒合。在現代醫學方面多年以來,在加速骨折癒合方面,從局部(注射骨漿、血液、酒精及奴佛卡因)到全身(維生素、激素、無機鹽等)應用了許多藥物.,但其療效都尚難肯定。中醫治療骨折不但注意局部,同時也注意整體。有極多治療骨折的經驗和很多有效的草藥及驗方待推廣。
【外用藥】
(一)常用草藥
1.骨碎補 用根葉搗爛外敷。
2.生大黃、生梔子各等分,研成細末,用蜜調敷。
3.落得打、伸筋草、酢漿草各等量,搗敷患處。
4.生草烏、生川島、生南星、生半頁各三錢,共研細末,加酒調敷傷處。
(二)中藥
1.初期:瘀血阻滯,腫脹疼痛階段,以消瘀退腫止痛類的藥膏為主,如消瘀止痛藥膏(26)、膜韌膏(27),活血化瘀,消腫止痛。
2.中期:腫退以後,骨折斷端在生長接續時期,以接骨續筋類藥膏為主,如接骨續筋藥膏(29),和營續骨,幫助斷端加速癒合。
3後期:本期因骨已接續氣血未復,痠痛仍有,功能恢復階段,可改用傷膏藥外貼,如損傷風濕膏(28)、萬靈膏(40)等。臨床常加用接骨散 (98),烘烊後攤貼。
骨折傷後期,如折斷在關節附近可外用熏洗、燙藥及舒筋藥水搽擦,配合練功活動,以達到活血散瘀、舒筋活絡迅速恢復功能的目的(處方詳總論治法章)。熏洗時取下傷膏,俟洗畢後,局部擦乾,再將膏藥加熱後貼上。
【內服藥】
(一)常用草藥
1.鐵拳頭(卷柏)二兩,水煎,老酒紅糖沖服。
2.土三七嫩頭七個,炒雞蛋吃。
3.落得打一兩,水煎服。
4.螃蟹、蝸牛,川牛膝各等分,焙乾研末,每股五分,日服二次。
5.地虌蟲三錢,骨碎補五錢,共研夫,每服二錢,日服二次。
(二)中藥
1.骨折初期,筋脈損傷、瘀血凝積、睡脹疼痛者,宜應用活血化瘀、消腫定痛的湯劑、片劑、丸散為主。
(1)湯劑:常用方劑以活血止痛湯(67)、復元活血湯(15)、新傷續斷湯(78)加滅,如 :當歸、赤芍、丹參、桃仁、紅花、地虌蟲、骨碎補、落得打 、川續斷、延胡索各三錢,桑枝四錢。
(2)化瘀活血片(102),每服五片(分),日服三次。
(3)七厘散(17) ,每服五分,日服二~三次。
(4)創傷出血者,用玉真散(97),每服五分,日服三次。
(5)傷重者,奪俞丹(96)、黎洞丸(10)均可酌情選用。
2.骨折中期,瘀漸化,腫漸退,斷骨在生長接續時期。此期一般時間較長,如全身症狀穩定者,可以接骨續斷的片劑為首選。
(1)接骨片,每服五片(分),日服三次。處方如下:骨碎補、自然銅、地虌蟲、當歸、延胡索等分研末,製成片劑。
臨證常加用猴骨粉一錢分吞。
(2)其他如接骨丹(79)、接骨紫金丹(103)等臨床使用均有療效。
(3)湯劑:患者習慣服用湯劑,或有一定的全身症狀者,可服用續骨活血湯(104),或初期基本方劑酌情加減(當歸、白芍、生地、澤蘭葉、地虌蟲、骨碎補、川續斷、落得打、延胡索各三錢,陳皮、積殼各二錢,雞血藤、桑枝各四錢)。
採用蛋皮粉製成的健骨片加用丁種維生素,同時在夾板固定下加強練功鍛鍊可以加速骨折癒合,尤其對遲緩癒合的骨折,甚至超過兩年以上的骨折,通過內服健骨片之後得到癒合。骨折2號方(105)(炒蛋皮粉,無名異、焙旱牛蹄、紫河車、甜瓜子)。
3.骨折後期,骨已癒合,由於氣血不足,筋骨失其營養,肢體乏力,功能有待恢復,治宜補氣養血、補益肝腎、強壯筋骨為主。
(1)續斷補筋片(90),每服五片(分),日服三次。
(2)健步虎潛丸(22),每服錢半,日服二次。
(3)湯劑:常用方劑,以生血補髓湯(87)加減。因久病出現腎陰虛症狀者合左歸丸(24),出現腎陽虛症侯者合右歸丸(25)(當歸、白芍、川斷、狗脊、補骨脂、牛膝、杜仲、生地、熟地、黃蓍、桑枝各三錢,絡石藤五錢)。
其他如八珍湯(12) 、補中益氣湯(2)等均可辨症加減選用。
(4)骨折後期,脾胃不健患者,尚應注意佐以補益脾胃,可參用參苓白朮散(88)、歸脾丸(85)等。
(5)素有風濕痹症,或骨折後筋骨未復,氣血兩虧,風寒濕氣,乘虛襲入:除仍用強壯筋骨,補氣養血法外,佐以疏風通絡,如加用雞血藤、豨薟草、五加皮、防風、羌活、獨活、威靈仙、麻黃、桂枝、蒼朮、白尤等藥。
七、開放性骨折的處理
(一)新鮮開放性骨折的初步處理
1.開放性骨折往往是全身性嚴重損傷的一部分,因此常伴有休克和其他複合傷,如顱腦損傷、胸腹內臟器損傷等,放在治療開放性骨折時,應首先檢查有無休克,若有前期 症狀時,如脈率加快、煩躁不安等,不宜僅靠血壓測定,因在此時血壓可能無變化,甚至稍有升高,需首先預防和治療休克,對危及傷者生命的顱腦損傷和胸腹內臟器損傷應優先予以處理。
2.對開放性骨折本身的處理原則是:
(1)避免骨折後使軟組織進一步損傷-應予以有效的固定。
(2)預防感染-早期清創,必須爭取在傷後6~8小時內,污染傷口中的細菌在受損和壞死組織中生存並繁殖之前進行。
(3)通過清創術,使開放性骨折轉化成為閉合性骨折。
3.對傷口的處理:主要通過清創術達到預防感染,使開放性損傷變為閉合性損傷,以求得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復。在神經阻滯麻醉或全麻下,先將傷口蓋以無菌紗巾,用大量清水及消毒肥皂水洗刷創口四週的皮膚,然後用消毒鹽水沖洗創口,常規消毒皮膚及鋪巾後,先將創緣皮膚切除1~2毫米,切除不宜過寬,以免皮膚縫合困雞,必要時可將創口延長,然後切除蒼白的、剪之無出血亦無收縮反應、失去活力的肌肉,清除所有的異物,游離的碎骨片除非污染嚴重,不應隨便取出,以免將來形成骨質缺損。被污染的骨端可用咬骨鉗咬去1~2毫米,清創後再用生理鹽水沖洗一次。清創後,被污染的組織、失去活力的組織均被去除,創週血運良好,這樣就給創口的癒合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4.骨折的整復和固定:清創後即應對骨折進行復位,然後根據情況選擇小夾板、或石膏等外固定,對不穩定性的骨折,如傷後污染程度較輕、傷後時間較短、擴創比較徹底,也可以考慮內固定。
5.傷口縫合問題:如果在傷後6~8小時以內得到合理的處理,傷口污染程度不重,清創徹底,一般盡量爭取一期縫合。如無把握,即敞開傷口,以後根據具體情況,採用延期縫合術(如傷口清潔,可在4~10日後縫合之),或待傷口內肉芽組織充滿後施行二期縫合。
6.術後的固定、抬高與功能鍛鍊,可以減輕肢體反應性的腫脹,促進血液循環、加速骨折的癒合。
7.適當選用中草藥或抗菌素,以預防感染。
8.已感染的開放骨折的處理:在急性發炎時應用熱敷及抗菌素治療,此時不必處理骨折的移位。當已化膿,就應進行切開排膿,使引流通暢,並需加強對肢體的固定。如已有內固定物,不必急於取出,以免骨折重新移位。排除的膿液經培養和抗菌素敏感試驗,再選用最敏感的抗菌素。如已發生骨髓炎,則按骨髓炎處理。
(二)手部開放性骨折及其他損傷處理
1.手部開放性創傷的治療原則,是清除失去活力和污染的組織、異物和血腫,盡可能一期修復受損傷的深部組織,如骨骼、肌腱、神經和血管,最後用縫合或植皮方法覆蓋創面,使創口一期癒合,以期獲得最大程度的功能恢復。
2.手部開放性創傷處理的步驟:
(1)麻醉:一般用2%普魯卡因做指神經阻滯,但需注意勿使兩側指神經阻滯的麻醉劑總量超過6~7毫升,並嚴禁在麻藥中加腎上腺素。雙手指損傷可以用背及掌側指總神經阻滯。更廣泛而嚴重的手部創傷,可採用臂叢麻醉或高位硬膜外麻醉。
(2)洗刷與消毒:先剪去指甲,用乙醚洗去創緣及其四週的油垢,以消毒紗布覆蓋創面,用肥皂水和冷開水洗刷創口周圍的皮膚、手及前臂共2次。然後再用消毒鑷子鑷持消毒棉球以肥皂 水和生理鹽水洗刷及沖洗創口及創緣,注意應從內部向外刷洗,動作應輕柔,以免加重污染和損傷。用消毒紗布拭乾後再以碘酒及酒精消毒,但需注意勿使消毒液流入創內,最後鋪好消毒巾。
(3)進行清創術:方法已如前述。但手部組織緊密而精細,血管豐富,清創時需愛護組織,勿切除過多,以免引起組織缺損。整齊而清潔的創緣常不必修剪。
(4)處理指、掌骨骨折:清創後穩定的骨折可外用小夾板或石膏托固定,不穩定的骨折可用細克氏針斜行交叉或髓內固定,或用小型鋼板螺絲釘固定。
(5)若發現有肌腱、神經損傷,如污染較輕,損傷時間較短,有足夠的技術條件,可以進行一期修復。
(6)經過清創及進行必要的修復術後,創口可以用直接縫合、游離植皮或局部皮瓣等加以覆蓋,爭取一期癒合,外用小夾板或石膏托固定。
(7)如係外傷性截指,遠端組織未被挫傷,條件允許,可以進行所指再植術,指末節截斷,擴創後只需對準指紋加以縫合即可。中、近節截斷,擴創後將指骨做適當的縮短,內固定後,至少吻合一根指動脈和二根指靜脈,肌腱留日後二期修復。遠端組織已被毀損無斷指再植條件時,可用帶蒂皮瓣或全層游離皮瓣修復殘端,保留長度非絕對需要時,方可考慮咬去部分指骨,直接縫合殘端。
【附三】全身主要骨骼古今名稱對照表(圖6-33)
(一)頭 顱
1.巔頂骨(又稱天靈蓋)......................左右頂骨正上方
2.額 骨...............................即小兒額
3.山角骨.............................上下顳線部
4.凌雲骨.............................額骨正前方
5.天腎骨.............................左額結節(額骨之左上角)
6.天貴骨.............................右額結節(額骨之右上角)
7.眉稜骨.............................額骨眉弓(睛明骨上部)
8.睛明骨.............................眼眶四週骨骼總稱
9.崸 骨......................顴骨及上頜骨組成眶下緣部總稱(睛明骨下部)
10.鼻梁骨.............................鼻骨
11.中血堂.............................鼻內頞下脆骨空虛處,相當鼻腔中膈、犁骨、鼻甲、篩骨等所組成鼻道之總稱
12.後山骨.............................枕骨外隋 }枕骨
13.玉枕骨.............................枕骨下項線(外隋兩旁)}枕骨
14.扶桑骨.............................額骨、顳骨與蝶骨相鄰部位
15.兩鉤骨.............................顳骨觀突
16.玉梁骨.............................顳骨下頜窩骨(耳外門前方)
17.壽台骨.............................顳骨乳突骨
18.玉堂骨.............................上頜骨、愕骨(上愕及軟骨)
19.地閣骨.............................下頜骨體}下頜骨
20.頰車骨.............................下頜角及下頜支}下頜骨
(二)軀 幹
1.旋台骨.............................第4、5、6頸椎
2.大椎骨.............................第7頸椎
3.脊背骨.............................第7頸椎至第5胸椎}胸椎
4.脊膂骨.............................第6至12胸椎 }胸椎
5.腰 骨...............................第1至5腰椎
6.髂骨(八駐骨.................髂骨
7.尾閭骨(窮骨).............尾椎
8.龜子骨.............................胸骨柄及體}胸骨
9.鳩尾骨(蔽心骨).........胸骨劍突}胸骨
10.脅肋................................兩側肋骨部的總稱
11.岐 骨..............................胸前兩側7~10肋軟骨相連部分}肋骨
12.鳧 骨..............................浮肋(11,12肋)}肋骨
(三)上 肢
1.鎖子骨(缺盆骨).....................}鎖骨
2.肩井骨(鎖子骨肩峰端)...............}鎖骨
3.血盆骨(上橫骨、鎖子骨胸骨端)..............}鎖骨
4.偶 骨...............................肩峰
5.肩 解...............................肩關節孟附近
6.釽板子骨(琵琶骨)...........肩胛骨體
7.臑骨(胳膊骨).............肱骨
8.肘骨(鵝鼻骨).............鷹嘴突}尺骨
9.臂 骨...............................尺骨}尺骨
10.纏骨(輔骨).................橈骨
11.雍 骨...............................掌骨
12.錘 骨...............................指骨本節}指骨
13.竹節骨.............................指骨次節}指骨
(四)下 肢
1.胯骨(髁骨)..................髖骨}髖骨
2.下橫骨..............................恥骨}髖骨
3.環跳(髀 樞)..............髖臼及其周圍
4.楗 骨................................坐骨
5.股骨(大楗骨)..............股骨
6.髀 杵................................股骨頸及頭}股骨
7.膝蓋骨..............................髕骨
8.內輔骨..............................股骨下端的內上髁及脛骨內髁
9.外輔骨..............................股骨下端的外上髁及腓骨頭
10.胻 骨................................小腿骨
11.勞堂骨..............................腓骨
12.內 骨................................脛骨下端內側
13.外 骨.................................腓骨下端外側
【附四】文 獻 選 錄
(一)接骨論治
“接骨者,使已斷之骨合攏一處,復歸於舊位也。凡骨之斷而兩分,或折而陷下,或破而散亂,或歧而旁突,相其形勢,徐徐接之。使斷者復續,陷者復起,碎者復完,突者復平,皆賴乎手法也。或皮肉不破者,骨若全斷,動則轆轆有聲。如骨損未斷,動則無聲。或有零星敗骨在內,動則淅淅之聲,後必潰爛流膿,其骨已無生氣,脫離肌肉,其色必黑,小如米粒,大若指頭。若不摘去,潰爛經年,急宜去淨。如其骨尚未離肉,不可生割,恐傷其筋,俟其爛脫,然後去之。”
“治法先用代痛散煎湯熏洗,將其斷骨拔直相對,按摩平正如舊,先用布條縛緊,又將糕匣木板修圓綁之,又將布條纏縛。再將杉籬環抱外邊,取其緊勁挺直,使骨縫無離綻脫走之患。內服接骨紫金丹,兼調理用地黃湯,四、五日後放綁復看,如其走失,仍照前法,二、三月間換綁數次,百日可痊。凡人斷臂與斷膊,斷腿與斷胻,綁法相同。治分上下,或用器具與形體相得,隨機變化可也。或筋斷者難續,蓋筋因柔軟,全斷則縮於肉裏,無用巧之處也,若斷而未全,宜用續筋藥敷之,內服壯筋養血湯可癒。”
(二)接骨歌訣
接骨由來法不同,編歌依次說全功,若能洞達其中意,妙法都歸掌握中。
骨折大凡手足多,或短或長或脫巢,或凹或凸或歪側,務將手足慎撫摩。
長者脫下短縮上,突凹歪斜宜度量,身上骨若斷而分,須用三指摩的當。
內如脈動一般呵,骨折斷碎無別何,整骨先服保命丹,酒下骨軟方動他,
手足斷須扯捻好,足斷而長添一勞,先須腳底牢牮實,斷傷骨下徵磹高。
足跟之下更高磹,病痊無患自證驗,如不牮實骨尚長,以後愈長愈可厭。
此為縮法之手功,手長難療成廢躬,歪從患骨下托起,扯直無歪歸於同。
合奠不突還原樣,凹者捻妥無別尚,試手必以兩手齊,試足須將腳並放。
復臼膏藥自急需,光細布攤稱體膚,長短闊狹隨患處,膏宜攤厚糝多鋪。
將膏緊裹包貼定,夾非杉皮力不勝,浸軟漸刮去粗皮,板長患處短方稱。
還當排得緊重重,夾上布纏纏莫鬆,纏布闊宜二寸許,從上至下盡力封。
布上再紮三條帶,中間上下護要害,先縛中間後兩頭,寬緊得宜始安泰。
如縛手足斜折斷,中間緊而兩頭寬,骨斷若如截竹樣,中寬聚氣緊兩端。
氣血斷處來聚著,手用帶兒復掌絡,腳要米袋兩邊挨,挨定不動勝妙藥。
對症湯丸日日施,藥洗換膏三日期,三七之時骨接牢,房事油腥犯不宜。
紫金丹作收功例,骨仍堅固無流弊,我今編此手法歌,傳與後人須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