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負責人、地址變更等各項變更不需繳納審查費。
惟應檢附: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各乙份(一件許可證、一份申請證)。
2已辦妥變更之藥商許可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
影本各乙份、公司執照影本乙份。
3許可證正本。
除上述文件外,視變更項目之不同尚需檢附下列資料:
(一)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變更:若廠名變更有牽涉藥品名稱者(即藥
品名稱有加冠廠名)應併辦理藥品名稱變更,並繳納審查費新台幣
600元。(換證)
1查驗名登記申請書正本。
2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3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
4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伍份
(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5證書費每件600元。
(二)地址變更:係門牌整編者:應檢附門牌整編證明書乙份。
(三)負責人變更:1屬公司經營者:
公司改組:
(1)新舊股東名冊各乙份(建違局所核准者)。
(2)新負責人對藥物之切結書 ( 即新負責人對該廠所
有之藥物應負法律責任)。
(3)公司章程法。
(4)股東會議決議錄。
(5)董監事改選紀錄暨名冊。
移轉變更:
(1)新舊負責人雙方同意書。
(2)新負責人對藥物之切結書。
(3)公司章程法。
(4)股東會議決議錄。
2屬獨資經營者:
繼承:
(1)戶籍謄本。
(2)新負責人對藥物之切結書。
移轉變更:
(1)新舊負責人雙方同意書。
(2)新負責人對藥物之切結書。
※輸入中藥成藥:(1)製造廠名稱、地址變更者,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2)移轉 (藥商名稱變更、負責人變更、地址變更)者,應
併檢附原廠委託書正本加簽證 ( 應詳述中止甲商之代
理權改由乙商代理,且品名、雙方地址應詳列 )。
二、中、英文品名變更:(換證)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藥品名稱切結書。
5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
6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7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8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伍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9證書費每件600元。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三、標籤、仿單、外盒變更。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影本(若許可證背面有變更資料者,應一併檢附該影本)。
3審查費600元。
4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5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6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二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不同包裝容器(例:瓶裝、盒裝、罐婊…等)其標籤、仿單、外盒之文
字、圖案、設計應相同。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四、外銷專用包裝、標籤、仿單、外盒、藥品名稱: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外銷專用切結書。
5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6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二份 ( 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五、劑型變更: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
六、處方變更:主要成分變更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
七、賦形劑變更: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查驗登記申請書乙套。 (A)成分變更:化驗。 (B) 成分不變,含量變更:
免化驗。
5安定性試驗報告書及其書面作業程序各二份。
6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7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二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八、適應症變更、用法用量變更: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依據影本乙份。
5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6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7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二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九、類別變更:(換證)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
5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6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7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伍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8證書費600元。
十、包裝變更:
(A)申請變更之包裝其材質原核准相同者( 例:原 5 0 0 粒紙盒裝增加
600 粒紙盒裝;原500粒玻璃瓶裝增加600粒玻璃瓶裝):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B)申請變更之包裝其材質原核准不同者 ( 例:原 玻璃瓶裝增加塑膠瓶
裝):
1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2藥品許可證正本。
3審查費600元。
4安定性試驗報告書及其書面作業程序各二份。
※以上(A)、(B)二項若涉及標籤、仿單、外盒變更者,應併檢附。
1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2原核准並蓋有本處騎縫章之標籤、仿單乙份。
3俟審查通過後按核定本印妥之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各伍份(貼於
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變更通知函。
十一、許可證遺失、補發:
1藥品申請書乙份。
2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
3藥品切結書。
4證照粘貼表。
5標籤、仿單、外盒、鋁箔紙擬稿各二份(貼於標籤仿單粘貼表上)。
6審查費600元。
7證書費720元。
※輸入中藥成藥應併檢附原廠委託書正本加簽證。
十二、許可證有朋效期間展延:
1藥品許可證展延有效期暑請書(應經當地衛生局核章)。
2審查費720元。
※涉屬評估藥品應併檢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