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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新藥可獲得快速審批


資料來源:中國中醫藥信息雜誌   所屬地區:中國大陸

  與以往藥品審批耗時較長,如今有四類新藥將步入審批“快速道”,2002年12月1日起實施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對此有了明確規定。

  這項規定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下列新藥申請可以實行快速審批:新的中藥材及其製劑,中藥或者天然藥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製劑;在未國內外獲准上市的化學原料及其製劑、生物製品;抗愛滋病病毒及用於診斷、預防愛滋病的新藥,治療惡性腫瘤、罕見病等的新藥;治療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的新藥。規定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收到上述新藥的註冊申請後,應當就是否符合快速審批的條件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受理時,確定是否對該新藥申請實行快速審批。

摘自《中國中醫藥信息雜誌2003年2月 第10卷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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