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皮可分為五層,即皮膚、皮下組織、帽狀腱膜、蜂窩組織層、顱骨骨膜等。前三層緊密相連,臨床上可視為一層,損傷後流血較快,且頭皮不易自行回縮,因此不容易自行止血,但其血腫即感染常為局限性。帽狀腱膜層前部為額肌,後部是枕肌,其與顱骨骨膜之間僅以疏鬆的蜂窩組織層連繫,因此損傷後出血及感染在此部位可沿著蜂窩組織蔓延無阻,感染還可由血管傳入顱內。
顱骨可分為顱頂及顱底兩部分。顱頂由額骨、頂骨、顳骨及枕骨鱗部組成;顱底由額眶部、箍骨箍板、蝶骨、顳骨及枕骨下部所構成。
頭皮損傷一般分為挫傷、裂傷、撕脫傷。顱骨骨折分為顱頂及顱底骨折。
【病因病理】多為直接暴力引起,即頭部受到外力的作用,如鈍性物的打擊、銳器的刺、割等,或人體在運動時頭部碰撞在堅硬的物體上,而發生頭皮或顱骨的損傷。也可由間接外力引起,即外力作用於身體其他部位,如臀部和足部經脊柱傳達到頭部而引起顱底骨折。
【臨床表現】
(一)頭皮損傷
1、挫傷:損傷常局限於皮膚及皮下層,伴有局限性頭皮腫,以兒童為多見。如鈍性暴力斜著成切線方向打在頭顱上,使帽狀腱膜層發生強烈的移動,可引起傷處下面的疏鬆組織撕裂而出血,並易向四周擴散;如破裂血管較大,則血腫可由前額擴散至後頸,頭圍顯著增大。帽狀腱膜血腫的邊緣往往較高,觸診時可誤診為凹陷骨折。
2、裂傷:出血較多,不易停止,頭皮有明確創口,如不及時治療,血則不易止住,且常有繼續感染產生。
3、撕脫傷:多發生於女性,因常頭髮被捲入快速轉動的機器中致傷,一般顱骨骨膜仍在原處,但頭皮部份或大部撕脫。
(二)顱骨骨折:
1、顱頂骨折
(1)線型骨折:骨折本身一般並不重要,但可以引起較大出血,如形成顱內血腫,有可較重症狀,如出現再昏迷,一側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等現象。
(2)凹陷骨折:有凹陷骨折時,碎骨折片可刺破腦膜,引起出血或損傷腦組織。如頭皮沒有損傷的凹陷骨折不易診斷。
2、顱底骨折:顱底骨折可分為顱前凹、顱中凹及顱後凹骨折。
(1)顱前凹骨折:常可引起鼻出血、眼結膜下和眼瞼皮下的溢血斑及眼球後出血,甚至可引起眼球突出、嗅覺異常、或腦脊液自鼻孔漏出等症狀。
(2)顱中凹骨折:可引起咽後壁黏膜下的溢血斑,並可引起面神經和聽神經的麻痺,即外展神經和視神經的損傷。如骨折線通過腦膜中動脈,引起該動脈破裂,可形成顱內血腫。
(3)顱後凹骨折:乳突後方有瘀血斑,也可損傷舌咽神經、迷走神經而出現吞咽困難。
顱底骨折所引起的皮下或黏膜下溢血斑,須與顱底附近軟組織值接受打擊後所發生的瘀斑相鑑別。前者之溢血斑多遠離受打擊部位,且一般需2~5日後方開始出現,而直接打擊所發生軟組織溢血斑多出現在受打擊部位及其附近,且在傷後很快即出現。
【治療】
(一)頭皮損傷
1、挫傷:帽狀腱膜下大血腫,可先剃去頭髮,消毒後抽去積血,然後加壓包紮,如抽吸後又復發者,隔數天後可再行抽吸。如血腫增大不已說明有較大血管破裂,如枕動脈、顳淺動脈損傷,必要時應行局部切開,結紮血管。
2、裂傷:頭皮清潔消毒後,創緣除濕去活力部分必須切去外,應盡量少切除,以免縫合時形成張力,影響癒合。帽狀腱膜層在傷後向四周回縮,應在找到後剪修失活的邊緣,徹底清除傷口內異物。頭皮出血一般不需結紮,縫合後出血常可停止。在縫合設備時,或在清創過程中,小的創口出血可用手指壓迫止血;大的傷口可用多把血管鉗鉗夾帽狀腱膜後給以外翻,可使出血暫停。感染較重的傷口,縫合時應先在頭皮下放置橡皮條引流24小時,再覆蓋無菌敷料,傷口加壓包紮。
如暫時沒有清創縫合設備時,可用清潔敷料加壓包紮後轉送有設備醫院醫治,在24小時內尚可爭取縫合。也可考慮應用紗布、鹽水棉片、止血海綿或當時當地有效的中藥止血,但應以不致進一步加重傷口污染為原則。
3、撕脫傷:需要清創縫合,較大的頭皮撕脫應進行植皮術。可將撕脫下的頭皮在清創後取其皮膚層進行移植,也可用身體其他部位皮膚進行移植。
(二)顱骨骨折
1、顱頂骨折:小範圍的線狀骨折及輕度的凹陷骨折,無嚴重症狀者,可與觀察或對症治療,不需採用手術。如出現腦受壓症狀及疑有顱內血腫,或凹陷骨折陷入較深,尤其在運動區和語言區,骨折片陷入1厘米以上者,均應設法施行手術,開顱清除血腫並止血,或將凹陷骨片復位並清除陷入較深的小骨碎片。如為開放性顱骨骨折,必須進行仔細的清創和施用抗菌藥物,預防繼發感染。但手術前必須做好思想上及物質上的準備(如準備必要的血條件),以避免術中出現大出血及其他複雜情況而無法對付,產生嚴重後果。
2、顱底骨折:骨折後若有血液、腦脊液經鼻孔、耳道外流,實際上已形成為開放性骨折。在治療上需禁止耳鼻的填塞或沖洗,並應重視口腔衛生。可在鼻孔及耳道內滴入抗菌素及全身應用抗菌素,以避免引起顱內感染。如果腦脊液漏數日不止(一週左右),硬考慮手術修補硬腦膜裂口;需避免施行腰椎及枕骨下穿刺,因腦脊液漏時,已有顱內壓低的現象存在。
頭皮損傷及顱骨骨折的病者,除採用上述治療方法外,如何併腦損傷,可參照腦損傷的治療方法給予急救和對症處理。